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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救!對門變態租戶騷擾 報警無用 我母女無法出門 (4月7日更新)

我住址:桃園市龍潭區富華街三林段552巷12號5樓 我電話 0989-927-291 變態住在我家斜對門。 以下錄音是2017年4月2日,我母女要出門,對門變態又搬出更多雜物在我門口騷擾我母女,此變態躲在其門內聽到我排除障礙物,隨即出來叫罵並緊緊尾隨在我身後,到中庭,我大聲呼救。變態才離去。這變態以此方式騷擾我們一年了,我們返家勢必再遭糾纏,我遂於返家前打110報警,請警員隨同我母女返家。前來的警員是曾吃掉我案子的。被吃掉的案子是住我樓下的酒癮者數度夜裡按鈴騷擾我們,我最後提告,但無下文,我於再次又被迫前往領「寄存派出所」的掛號時(禽獸公務員用此法形同像強迫假釋犯一般,強迫我派出所),問那做筆錄的吃案警員,他稱案子被某已調離的員警忘了送地檢署,時效過了。 那吃案警員找各種理由推託拒絕陪同我們上樓以防變態騷擾我,稱我是亂報案,還要求我未成年女兒回答是否真有變態,然而卻是在對我女兒蒐證。 我母女遭政治迫害多年,警員即是參與壓迫者,我請警員隨同我母女返家,不是指望那警員能主持公道,而是狗主人不會當著自己的面,放狗咬人。日前一名父親為保護其被騷擾的女兒,在警方漠視受騷擾者的痛苦下,被迫殺了那個騷擾者。相信警方一定非常希望我也採取那父親的作法,才會一再在我被騷擾而報警前來時聲稱無法可管。此變態的騷擾程度已達到受騷擾者不動用暴力無法排除的境地,那是性騷擾,不是住戶公共空間糾紛。這變態和警方顯然都利用我身為單親媽媽的克制在不斷挑釁和壓迫我母女身心。 我請求社會各界良善,遏止此一變態行徑,因警方說無法可管,這是給性變態和性罪犯一個更容易遂行侵犯和騷擾女性同胞的途徑,也會讓惡棍更無懼於欺壓善弱。 那變態所居之屋,之前是租給一名自稱是和警員離婚的單親中年女八年。2015年時曾有一名行為怪異狀似有精神問題的陌生女子手持一工具箱,不說明來意又站在屋前不動,我正要出門,擔心是竊賊,那陌生女子認為我無權過問她站在我門外,她很不客氣地要我儘管去報警,我無奈又要被迫依「法」報警,然後前租婦和一名陌生中年男子出現,前租婦一面向我稱房子被用125萬賣了,一面向那怪異女子說我是單親媽媽會擔心比較多。警員前來,竟是對我蒐證,而陌生男子自稱是怪異婦之夫,還莫名其妙給了我一張名片,名片上寫著「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 張君勵 03-5779911#590」,難道是實驗租用變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