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食抗議 偽桃園縣政府吳志揚等侵害人權與兒童權
上圖是2013年4月1日 一名自稱社工的男子被我拒絕開門後,那男子隨便丟在我家門口的信。我在次日才發現這封信。
下圖是裝在上述信件裡的像是從回收場撿的破爛文宣。
那自稱社工的男子把寫有我孩子名字的,足以使任何人取閱的私人信件如此隨意丟置,侵害我和我孩子的名譽、隱私。而此等信函所示文字形同公然侮辱我。
我孩子只在2010年9月1日 ~2010年12月10日上過學,是在不上學就要把我們母女拆散的威脅下,而被迫上學後卻遭劣質教職員發瘋辱罵而逃出教室。其他時間我孩子自學,這期間我們生活不斷被騷擾、被這社工所屬濫權集團身家調查、被假證人作偽證侵占我的監護權、被強迫公開隱私、被迫東奔西走、被強迫上法院、被以人治的特權自學條款刁難阻撓自學、被斷絕經濟來源、被迫在身心俱疲下寫一大堆文章陳情卻被草草打發。這喪盡天良貪腐濫權集團弄不死我,不罷休,又要再開始玩我的命了。
我們被濫權施暴、壓迫與監控近五年,我孩子自學四年多了,這社工裝無知的耍無賴行徑,實令我忍無可忍。故意刺激我,還做假資料稱「訪問未遇」。
又何謂「不當對待」?
惡意想騷擾的變態、詐騙集團或是警察不爽就可以隨便以「疑不當對待小孩」找台獨社工進行騷擾嗎?
2009年11月此社工所屬偽政府集團用假證人對我作偽證,如今又想如法泡製,顯見惡性不改。
我孩子看過那份廣告文宣了,我孩子有人身自主權利且拒絕被訪視,我孩子所遭受到的不當對待正是來自此社工與其所屬偽政府集團。
此社工與其所屬偽政府集團近五年來對我們所採取的瀆職濫權與司法虐殺足以嚴重損害我和我孩子的生命與尊嚴,剝奪了我們有免於恐懼的基本人權。
我將向國際法庭與國際人權組織控告中國台灣省的偽中華民國政府侵犯我和我孩子的基本人權、對我們的生活製造巨大壓力與恐懼來剝奪我和我孩子的身心健康與言論自由。
偽中華民國政府一再濫權侵害我們的作為與態度絕非我同胞,所有中國台灣省民都該警惕曾自願加入日軍侵略中國的228家屬吳志揚們正在進行政治報復與權勢割據。打著中華民國國號的馬英九與中國大陸政府最高領導人都該為保障公民權與合法管理國家而制止偽桃園縣政府吳志揚等與相關偽政府機關對我和我孩子的人權與人身安全侵害。親日228家屬吳志揚等亦無權無格管轄中國台灣省民。中國內戰撤退至台灣省的軍民與其後代如我等都遭到很多人權的被剝奪與侵害,吳志揚等台獨組織藉由我們的被剝奪與被侵權而獲取利益,還想更進一步軟土深掘把莫須有的罪名套到我們身上。吳伯雄靠箝制我與我父輩們,吳志揚靠箝制我們下一代。吳志揚等台獨組織竊權濫權侵害我們,割據台灣省使兩岸中國人處於戰爭與對立陰影,該被剝奪從事公職的權利。
從4月1日 那男子騷擾過後,加以過去我們所遭受的尊嚴被踐踏,我更加悲憤,偽政府無恥濫權欲置我於死,我的絕食就是具體化吳志揚等對我生命的剝奪。我至今(5日)只喝過水與一些糖水,未再吃過任何食物。我會絕食到社工楊良文在4月10日以前撤回4月1日 所對我的指控,並追究2009年作偽證的社工與這一次檢舉者的毀謗罪行,並追究楊良文公然污辱的惡行。
若社工楊良文在4月10日以前不撤回對我的指控,就是楊良文與其組織意圖置我於死的殺人罪行。偽教育部的台獨行徑已無權無格掌管中華民國國民教育,亦無權干涉我孩子的自學。我若因此遭受任何身心損害、死亡,吳志揚與偽教育部長蔣偉寧負所有刑事與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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