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救!對門變態租戶騷擾 報警無用 我母女無法出門 (4月7日更新)
我住址:桃園市龍潭區富華街三林段552巷12號5樓
我電話 0989-927-291
變態住在我家斜對門。
以下錄音是2017年4月2日,我母女要出門,對門變態又搬出更多雜物在我門口騷擾我母女,此變態躲在其門內聽到我排除障礙物,隨即出來叫罵並緊緊尾隨在我身後,到中庭,我大聲呼救。變態才離去。這變態以此方式騷擾我們一年了,我們返家勢必再遭糾纏,我遂於返家前打110報警,請警員隨同我母女返家。前來的警員是曾吃掉我案子的。被吃掉的案子是住我樓下的酒癮者數度夜裡按鈴騷擾我們,我最後提告,但無下文,我於再次又被迫前往領「寄存派出所」的掛號時(禽獸公務員用此法形同像強迫假釋犯一般,強迫我派出所),問那做筆錄的吃案警員,他稱案子被某已調離的員警忘了送地檢署,時效過了。
那吃案警員找各種理由推託拒絕陪同我們上樓以防變態騷擾我,稱我是亂報案,還要求我未成年女兒回答是否真有變態,然而卻是在對我女兒蒐證。
我母女遭政治迫害多年,警員即是參與壓迫者,我請警員隨同我母女返家,不是指望那警員能主持公道,而是狗主人不會當著自己的面,放狗咬人。日前一名父親為保護其被騷擾的女兒,在警方漠視受騷擾者的痛苦下,被迫殺了那個騷擾者。相信警方一定非常希望我也採取那父親的作法,才會一再在我被騷擾而報警前來時聲稱無法可管。此變態的騷擾程度已達到受騷擾者不動用暴力無法排除的境地,那是性騷擾,不是住戶公共空間糾紛。這變態和警方顯然都利用我身為單親媽媽的克制在不斷挑釁和壓迫我母女身心。
我請求社會各界良善,遏止此一變態行徑,因警方說無法可管,這是給性變態和性罪犯一個更容易遂行侵犯和騷擾女性同胞的途徑,也會讓惡棍更無懼於欺壓善弱。
那變態所居之屋,之前是租給一名自稱是和警員離婚的單親中年女八年。2015年時曾有一名行為怪異狀似有精神問題的陌生女子手持一工具箱,不說明來意又站在屋前不動,我正要出門,擔心是竊賊,那陌生女子認為我無權過問她站在我門外,她很不客氣地要我儘管去報警,我無奈又要被迫依「法」報警,然後前租婦和一名陌生中年男子出現,前租婦一面向我稱房子被用125萬賣了,一面向那怪異女子說我是單親媽媽會擔心比較多。警員前來,竟是對我蒐證,而陌生男子自稱是怪異婦之夫,還莫名其妙給了我一張名片,名片上寫著「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 張君勵 03-5779911#590」,難道是實驗租用變態的?
前租婦住了八年,賣房前還自行油漆過該屋,為何新屋主不續租給前租婦,竟租給變態?更早前我見過舊屋主,舊屋主似是軍人,把房子當放雜物的倉庫,沒來住,曾說180萬買的,想放等都更,我從未見舊屋主張貼賣房/租房廣告,也從來沒見過有人為買房/租房而來看屋,前租婦稱她是自己私下找上此房的,然前租婦租進來的時間也很巧合,竟然是我放棄瑞典難民庇護申請回台不久。
懇請大家向屋主呼籲讓變態搬走,他們租給變態造成我母女如今被迫無法出門,因為那變態讓我感到非常非常非常噁心,真的很噁心,請大家救救我們母女。
我遭暴力解雇,被設局去辦信用卡維生和打訴狀告惡雇主,恐嚇案被檢警和桃市府吃掉,我求償無門,身心遭受更多打擊,背了五萬多元卡債,中國信託討債員聲稱無我電話,於1月10夥同檢警和鎖匠想強行開門進行所謂查封檢查房屋,我拒絕開門,被禽獸檢察官侮辱和威脅「妳以為欠債不還,很好玩嘛」、「小心我拘提妳」。
曾經我們尊敬的國家竟被一群禽獸用來強暴奴役善弱以摧毀其公信力來向中共輸誠,不論租用變態的禽獸是想逼我搬走,還是要藉端羞辱遂行政治迫害,都達到目的了,何不直接告訴我和所有中華民國國民,我們該向誰跪求饒命。
去年(2016)九月,那變態在警員在場時同意雙方都不在樓梯間放物品,然警員一走就故意挑釁,在我門前擺放各種垃圾,還越擺越大,這天(20170402)我帶著我孩子要出,一開門又見更大垃圾塞在我門前,那變態又把先前當警員面撤走的對櫃子又搬回塞到我門前,我排除,那變態躲在其門後立刻竄出門來緊貼在我身後叫囂。那變態曾放話他不怕告,他很有閒玩我們,而且警告我若敢找市政府排除他的垃圾,樓下所有住戶都會遭殃。
對門變態搬來後放狗在我家正上方頂樓拉狗屎尿造成我天花板掉漆和白色粉狀物,然後時不時地把門開著讓風吹撞製造巨大撞擊噪音騷擾。
對門變態故意在樓梯間放置各種障礙物,挑釁我去排除,再藉口我破壞其物來糾纏我們,這天(20160916)變態裸露上身,又藉口我動牠的東西而意圖侵入我家。那變態用一紅色塑膠袋遮其臉,想阻撓我拍照和阻擋我關我家門。請大家共同呼籲成立公開性變態個資,以便確保我們的社區不會有性變態。惡官僚假藉保護受害者之名,隱匿性變態個資,實則是在助長性變態犯罪,惡官僚甚至租用變態危害社會。我是一名年幼遭性侵的人,性犯罪和性騷擾只受輕罰,甚至不被制裁,而受害者卻要用一生包括生命去面對變態製造的災難。請大家幫忙查詢是否曾有人被叫做黃X瑞的變態騷擾或侵犯過,變態戶籍地板橋三民路。2016年9月19日,我母女外出,那變態又重施故技將所有東西堆擋住我門,妨礙我們無法進入家裡,並等在門口,對我女兒拍照,迫使我緊急請鄰居老婦讓我女兒入內等候。我報警。2016年9月25日,晚上九點半前,我如時打工完回到家,在門外就又見那變態又重施故技,我報警並到石門派出所提告,筆錄被搞到十一點多還沒完,我離去前堅持拿傳聞中的報案三聯單。
變態仍不聽勸告,繼續放狗在頂樓拉屎尿,致我天花板滲透傷人粉塵。我在家聽到狗在頂樓奔跑聲,上樓查看,變態聽聞我開門外出聲立即拉著狗蹲在地上等我出現。
網路俠士Peter Lai 留言寫道:這樣的留言無論真像如何?都不該漠視吧?
回覆刪除求救第二天!對門變態租戶騷擾 報警無用 我母女無法出門(附騷擾證據)
http://kangaroojia.blogspot.tw/2017/04/blog-post.html
謝謝Peter Lai 的公義之言。
此一我家對門租戶的變態騷擾行徑已經有一年了,要整理蒐證是一件非常非常耗費身心體力與痛苦(受創情緒)的事,因居家生活安全已有受到威脅的急迫性,再加上我是外省第二代,年幼曾遭性侵害的無法尋求親友支援的單親,我們已經不敢出門了。所以先PO出最近發生的騷擾證據,緊急向社會各界良善,祈求關注或協助我母女排除騷擾,以維持我母女甚至正在遭各種變態騷擾的人們的生活平安。
此一對我母女之騷擾事件絕非僅關我母女安危,若任由我家對門變態租戶此種騷擾行為被視為如警員所言的「公共空間糾紛」,那將危害到所有女性與兒童的人身安全。
再次謝謝Peter Lai 的公義之言。
如有其他善意留言給我者,我未回覆,恐因時間不足,望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