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台灣政府之四:法務部躲在信用卡債後掠奪人民
新聞【聯邦集團創辦人 報業大亨 林榮三驟逝】
向林榮三家屬致上哀悼!
我在2014年2月遭到惡雇主(龍潭龍華路nu pasta店長王炳瀚)以暴力逼迫離職失業,桃園縣政府(勞動局瀆職)坐視惡雇主劣行,既未協助我打官司,也未提供我緊急救助金。就在我母女瀕臨餓死的生死關頭,又必須自力救濟打官司為被剝奪與踐踏的人身和工作權討回公道之際,中國信託和聯邦銀行雙雙在知道本人只有一間由前夫支付房貸,且已被查封拍賣,而且本人沒有工作,也無法提供存款收入資料的情況下,中國信託和聯邦銀行依然提供我這信用高風險者信用卡來欠債消費(掠奪性貸款)。
我的房子被查封拍賣是因我未經權貴同意讓孩子在家自學而遭朱立倫罰高額罰款、另因我拒絕繳納對我索取的不公不義房屋稅、地價稅、健保費,遭到法務部以拍賣我房子強索上述款項所致。(請法務部列出所有到2015年10月28日止,要以拍賣我房子來支付給所謂的「中華民國政府」的款項)
見我在2009年前後於udn部落格上發表的許多揭露公務員違憲叛國、官商勾結、瀆職濫權的文章,我的居所飽受露天焚燒、民宅賭場等嚴重困擾,政府相關單位全都坐視不管。而權貴為打壓我,教唆桃園縣社工於2009年11月向法院提告「剝奪我監護權」,社工竟然只列出我部落格中的兩篇文章作為剝奪我監護權的依據,警察扣住我一無所知的所有法院函件,我自始自終都不知道自己被桃園縣政府告上法院,法官陳添喜從未見過我,竟然按造社工不實陳述一造辯論濫權判決尚有其他親人的我孩子的監護權交給桃園縣政府,由桃園縣政府據此打著「抓我孩子」的名義,數度趁我們不在家時侵入我母女居所惡搞、窺視與盜竊,還據此強迫我孩子到學校接受踐踏自尊與人格的奴才教育。
我的房貸會由我前夫去繳,是因他是保人,當日本官員說出「台灣地位未定論」後,我家房貸正好是建
商代書去找日本日盛銀行辦的,既然台灣地位未定論,我拒繳房貸,等候「台灣地位定論」,自是天經地義,怎知日盛銀行立馬來函恐嚇要求我立刻繳清全部欠款,我是家庭主婦哪有錢繳,從此之後我就再也沒繳過房貸,日盛銀行也沒告訴我是誰在繳我房貸和繳坑弱勢房貸戶的地震險,想必是我保人(前夫)繳房貸,所以我的房子在2014年辦理信用卡以前被查封拍賣完全與任何銀行或私人債務沒有關係,完全是「以政府之名 行抄家之實」。但法務部桃園執行處為掩人耳目竟然偽造文書在來函給我的查封拍賣函件中,把中國信託寫為我的抵押債權人,並一再以拘提、查封、拍賣等相關函件施壓於我,使我一再因其來函而不得不放棄工作。因此,合理懷疑,我在2014年2月遭到惡雇主以暴力逼迫離職失業,施暴雇主甚有可能是被教唆所致,目的是逼我去背卡債,由信用卡銀行代政府執行拍賣我房子。
這七年來,我未經權貴同意讓孩子在家自學,遭朱立倫高額罰款,遭吳志揚濫權司法剝奪我監護權,我們不在家時,房子被桃園縣政府以抓我孩子的名義數度侵入,帳戶和房子全遭查扣,無止盡的被打著「依法行政」瀆職濫權的警公教任意騷擾。非常巧合的是,在桃園縣政府於2009年11月向法院提告「剝奪我監護權」之後,我前夫一家顯然也遭到鎖定,我前夫竟然從拿人薪水的台幹變成負債近千萬的創業者,還背上人頭詐騙帳戶的官司,我打給我前夫的手機訊息全都被遮蔽,我前公公不但被詐騙集團騙光所有積蓄,騎機車還連著被撞到兩次。而我的「假親生父親」不知是為了保住退休金還是為了討好其第三任妻子(老兵退役後所娶配偶於老兵死後原本是不可領半俸),在社工在向法院提供的書面資料中,陳述不實,以利社工形塑我為一個精神不正常危害子女的母親。
近日,檢、審、學、辯等千人反「司法陽光網」揭露法官、檢察官的資歷,認為司法陽光網設置傷害司法公正,無助於網站設立司法監督的目的,且違反手段與目的比例原則,侵害人權,且已影響檢察官公正執行職務,其營造民意或製造特定氛圍,企圖影響司法公正性非常明顯。
對照這些反「司法陽光網」的檢、審、學、辯等衣冠XX們指控「司法陽光網」的理由,我更要控訴台灣政府,我是一個年幼即遭販賣、被斷絕血親、復又遭不斷性侵的犯罪受害者,我無依無靠,在這世上僅剩女兒這唯一血親,眼見政府腐敗、教員強姦學生、台獨神棍亂政,僅為保護女兒不受傷害,被迫讓孩子在家自學,而職掌司法者對我母女這樣的弱勢,竟然開罰單再據此拍賣我房子、濫權剝奪我監護權、想抓走我孩子逼死我、數度趁我母女不在侵入我們居所,桃園縣政府和桃園地方法院對我母女採取的可是極端違反手段與目的比例原則的虐殺與侵犯人權罪行啊!請這些反「司法陽光網」的檢、審、學、辯等衣冠XX們,請按著你們被侵犯人權的思維,嚴懲桃園縣政府和桃園地方法院。
2015年11月28日,是我第一次繳不出信用卡的「最低還款金額」。我非常想通知中國信託和聯邦銀行終止我的信用卡,但那意味著我和我孩子會立刻面臨斷糧,我也找不到工作。而我所居住的房子因和變態為鄰,又空氣污染,危害我母女健康,若非基於情感因素,我實無意留住這房子。如果中國信託和聯邦銀行基於信用卡債務(共約六萬)而要拍賣我房子,我將提告訴請由施暴逼我離職的雇主,和瀆職縱容非法解雇的桃園縣政府共同賠償我因被迫失業而背負的信用卡債和私人欠債,以及房子遭拍賣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我是在台獨亂政、稅制不公、立法者自肥、行政與司法不正下而不得不為的「官逼民反」。桃園縣政府對我母女進行的侵犯,法務部執行處對我的房子所進行的查封拍賣,絕對是基於權貴與自身利益而進行的政治打壓與迫害。一幫警公教瀆職濫權在先,後又對我母女進行各種壓迫與侵犯,意圖想逼死我,進而使用暴力剝奪我的工作與殘害我的工作能力,台灣警公教為顧自己利益的作為如禽獸,喪盡天良,由我遭遇可想而知,台灣的自殺與社會問題皆肇因於瀆職濫權、貪汙腐敗又無德無能的警公教。籲請清算中華民國政府並解散之。
望林榮山家屬能放棄對像我一樣被迫背負卡債養家的失業者的小額債權,作為對林榮三的紀念。
有一位在街頭發房地產海報的單親媽媽,因需養孩子而背卡債,銀行堅持從其薪資中每月扣除一半薪資償還卡債,這位單親媽媽的母親和姊姊(擁有房屋所有權)不願意那單親媽媽被銀行這樣扣薪,單親媽媽只好被迫去從事街頭發海報這種領現金的工作。台灣政府只管抽稅費,卻坐視勞工「被失業、被剝削」。
呼籲中國信託拿出企業道德不要提供「掠奪性貸款」,並善盡企業的社會責任,勿為業績濫行發卡。中國信託以慈善為名,由供辜仲諒擔任基金會董事長所宣傳的「信扶專案」提供貸款給特定人士去搞創業,這慈善的背後有我這樣的「被失業者」背負卡債,請發卡銀行要求政府提供合理工作,而非配合惡質政府逼我們失業者拿棲身居所抵押背卡債,被迫從事惡質工作,最後連棲身之地都被掠奪。
我失業中,歡迎提供我日做四小時的工作給我養家活口。
敬告台灣政府相關單位,要對我母女執法,要我們繳稅費養你們,請先嚴懲一干相關瀆職濫權公務員,還我公道。
法務部歧視,同樣是寫給法務部長尋求司法協助,王清峰「一路相伴」,曾勇夫草草打發。
法務部長王清峰:高雄分會有一位被害人的母親寫封e-mail給本人(王清峰),她的兒子受到重傷害,她從報上得知法務部正推動運用緩起訴處分金聘請律師為犯罪被害人打官司之「一路相伴」的措施。她向本人提出,在冗長的訴訟過程中需要專人全程協助,以應付她所提起四件複雜的官司。法務部已指派高雄分會聘請當地律師事務所法務人員等通曉法律及訴訟程序之適當人員,一路相伴,協助她辦理。
法務部長曾勇夫:劉莉真女士:您好!您於101年4月9日致本部「部長電子信箱」之電子郵件已收到,回復如下:依法務部組織法規定,本部職掌為法務行政事務,並無辦理具體訴訟案件之權責;且具體刑事訴訟案件,被告是否有犯罪嫌疑及應否提起公訴,依刑事訴訟法之規定,應由檢察官於調查事證後依法認定,本部係行政機關,無權決定;又依法院組織法第111條規定,本部部長監督各級法院檢察署之行政事務,對於檢察事務,並無指揮及監督權責。您如認有人涉嫌犯罪,請檢附相關具體事證(人、事、時、地、物),逕向管轄地方法院檢察署申告,檢察官必本毋枉毋縱原則依法偵辦;如已提出申告,倘尚有意見,請具狀逕向承辦檢察官陳明,以供審酌。法務部 敬啟
台灣政府虐殺我等中國台灣省民,籲請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國際法庭審判台灣政府。
劉莉真
0989-927-291
桃園龍潭富華街三林段552巷12號5樓
p.s.社工列印我部落格兩篇文章(如下)權充剝奪我監護權的卷證
2009/07/04 朱立倫縣長,請您看民進黨徒保護陳幸妤隱私的戲碼,草民我的遭遇可算精神強姦了
http://blog.udn.com/citizenofROC/3103029
2009/07/06公告 : 日本日盛銀行與桃園地方法院簡易庭司法事務官元成璋,請去找民進黨徒高志鵬等要錢
http://blog.udn.com/citizenofROC/3108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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