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人員不允許自學家庭說實話


以下是我在100學年度的自學計畫書裡被要求刪除的內容(我拒絕刪除),負責教育的人竟不允許說實話,很多自學家庭因害怕自學申請不通過,故沒人敢坦白說自學的目的是肇因於體制教育不良(還有人勸我不要據實寫出我自學的目的),結果就是教育相關人員無恥的用「學生適應不良」來掩蓋體制教育的腐臭。

實驗教育之目的:
     時下學校充斥各種違反教育理念的作為,而我和我孩子更親身遭遇來自桃園縣政府與石門國小教職員瀆職與濫用職權的傷害,彼等為保障自身的利益而濫權剝奪我的監護權以強制我孩子上學,我孩子上學被惡意作弄,班導卻對我說:「妳若對我的導師權力有意見去找教育部,若不想遵守我的規定就轉學或申請在家自學,在石門國小想轉班是不可能的,我的班多一個少一個無所謂,也不差少妳女兒一個學生」。
老師若不在乎少一個學生,這樣的老師甚至是學校,自毫無教育資格可言。
我向桃園教育處申訴,對方說:「班導的作法確實不應該,請家長多包容」。而我因恐懼屢傳惡師的體制教育以致不敢讓我孩子上學,校方與縣政府既對我的憂慮置若罔聞,又不提供自學資訊導致我無法完成自學申請,校方與縣政府對我孩子未就學的原因不僅毫無包容還採取泯滅人性的剝奪我的監護權,還屢屢藉司法恫嚇欲置我於死地,如此的官員與國教人員的水準實在令人不堪聞問,國家與社會的為前景堪憂啊!
    更遑論老師採用羞辱性管教學生的手段對學生與家長所造成的壓力,以及對日後的社會將造成的問題,例如「要學生自摑以懲罰學生自己」、「要全班學生集體批評被老師點名者」、「成績不好被公開羞辱」、「少數幾個學生吵鬧就處罰全班罰站的連坐處分法」。而在同一所學校,有年約十歲的學生說他自己被學校冠上:「全校最壞學生的第一名」的頭銜。種種羞辱性的反教育作為充斥在標榜「國民中小學之課程理念應以生活為中心,配合學生身心能力發展歷程;尊重個性發展,激發個人潛能;涵詠民主素養,尊重多元文化價值;培養科學知能,適應現代生活需要。」的國家教育體制裡,形同掛羊頭賣狗肉,本該為國家培養高尚人格的學校竟然是成人社會中貪官污吏、逢迎權貴、欺壓弱勢的先期訓練所。
     教育部在九年一貫生活課程理念中寫道 :「兒童從生活中開展學習。他們在生活中遊戲、在生活中探索、在生活中觀察,而認識了世界的樣貌;他們在生活中與人互動,學習社會規約,在大人的照顧引領下,身心順利發展。對孩子們而言,生活不是學科知識的加總,而是發展各方面知能的源頭。生活課程以生活為主軸,視生活為整體。
兒童天生好奇,喜愛探索。他們從探索過程中獲得樂趣、遭逢問題並解決問題。對孩子們而言,生活從自發的活動開始,生活是孩子與社會文化、自然環境及他人互動後不斷調整與成長的過程。生活課程以兒童為主體,在真實的情境中,開啟他們對周遭人、事、物的好奇,引發學習的興趣與動機;生活課程時時感動孩子的心,讓他們發現周遭人、事、物的美好,進而喜愛探求未知;生活課程帶領孩子發現與探究問題,讓孩子嘗試以建設性的方法解決問題、感受成功的經驗,並進而提升想法。生活課程讓兒童繼續透過生活中的遊戲、探索和觀察來認識人、事、物的特性與關係;生活課程讓孩子經由體驗、操作與行動來探究問題、組織知識、學習做事的方法並提升美感經驗;生活課程讓孩子進行創造、感受美的形式,以擴展他們的想像;生活課程讓孩子在人群互動中,體察人與人、人與生態環境之間相互依存的重要性,發展關懷、尊重、互助合作的態度;生活課程讓孩子在生活中學習經營自己的生活。」
     由上可知,國家教育標榜的生活課程理念,學校教育的現場卻是背道而馳。學校從學生穿的衣服到學生午睡的姿勢全都列入管制,孩子一進到學校反而是要放棄自我,完全服從學校與班導的要求才能免於被貼上「壞學生」的標籤,才能免於「不能下課的罰寫」處罰。這樣的環境如何讓孩子在生活中學習經營自己的生活。
     當老師不差少我孩子一個學生,我孩子在學校恐連起碼的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障,又談何「德智體群美」的教育。既然學校無法提供安全、師生相互尊重的友善學習環境,
那麼由家長帶領孩子自主學習,既能適切的照顧到孩子的人身安全,也能根據孩子個人的需要來調整學習的方向與學習的強度。這是當下最適合我孩子的學習模式,也是最能切合家長落實生活課程理念的教育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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