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絕食控告馬英九、蔣偉寧、吳志揚,濫權司法侵犯我們、剝奪我孩子自學權利、索取不當稅費
我以絕食控告馬英九、蔣偉寧、吳志揚,濫權司法侵犯我們、剝奪我孩子自學權利、索取不當稅費。直到馬英九等人終止並追究假借教育之名對我和我孩子的侵犯,並賠償我們遭受被濫權司法審判的損失,以及撤除違反我們權益的事項與法條。我孩子只剩一天份湯食(6/7),我們將陸續被斷水電網路通訊。請捐助我們糧食、購物券、氣喘藥「吸必擴」與認養我們的水電網路與瓦斯費,以支持我們自學與控告台灣政府。
如獲捐贈,會公佈在 http://kangaroojia.blogspot.tw/2013/06/blog-post.html 的回應欄。我和我孩子四年多來遭受的侵犯與羞辱對我造成的陰影與傷害與日俱增,我寧絕食而死也不要再被自肥台灣政府集團壓迫與剝削、被濫權侵害與被假教育之名騷擾。
請告訴你所知道的國際人權組織、個人與律師,有關中國內戰下撤退到台灣的被侵犯人權外省後代所遭遇的不平等待遇,以及台灣政府囚禁我們外省兩代60年了還要繼續綁架我們延續內戰對立政權,非法統治中國人。
我的住址:中國台灣省桃園縣龍潭鄉富華街三林段552巷12號5樓。
我的手機:0989-927291。
我的電郵:kangaroojia@yahoo.com
我對自肥台灣政府集團的要求
- 主管單位縱容學校性侵學生與違法管教、違憲施行台獨、母語和強迫上學教育政策,不自省反而濫權司法暴力強迫我和我孩子配合。主管單位怠惰於告知如何辦理自學在先,後又以妨礙自主教育與特權自學條款刁難我們申請自學。主管單位濫權對我進行訴訟與調查,並以不實陳述、騷擾和做偽證在一造辯論下剝奪我監護權。此一對我的訴訟是在侵犯我的權益下進行。而主管單位濫權侵佔我監護權後仍繼續漠視與侵犯我和我孩子的權益,並強制我孩子上學以致我孩子遭到不適任教員與法西斯教育的傷害。主管單位必須撤除一切利用我孩子未上學或為強迫我孩子上學所對我施行的處罰與剝奪我監護權的司法判決,以回復我的名譽。主管單位和相關人員也必須共同賠償我和我孩子因其怠惰、不實指控與濫權興訟所遭受的身心傷害與財物損失。
- 撤除限制與審查自學的相關法條,由父母和子女共同決定子女上學或自學,不得以國民義務教育為由剝奪與干涉父母親權與教育選擇權。子女若上學,父母有權參與決定學校的教學政策與內容。政府有義務提供自學生諮詢與必要的國民義務教育教材而無權決定學生有無自學資格,亦無權要求自學生與其家庭被審查與評鑑。
- 提供教育券給義務教育學齡期的家庭,以及採行毋須遷戶口的自由學區就學。
- 健保與國民年金不得強制失業與未成年人加入。那是強迫背債,把事業單位的責任轉嫁給人民。公務員怠惰縱容毒食,應與毒食業者共同支付健保費用。
- 不得對我等為滿足基本居住需要的房子徵收房屋稅與地價稅。
- 不該補助保母,應補助願自行照顧未成年子女的父母。
- 給予失業者基本生活所需的住屋和生活津貼,以免人民陷入偷拐搶騙殺人賣淫的悲劇。
- 在不侵擾我父親的情況下,終止和我沒有血緣關係的父親與我之間因他人偽造文書而產生的親子關係。我父親已因其前妻與戶政相關人員的偽造文書而背付養育我的責任,為我犧牲與付出甚多,不該再因不實登記的親子關係而遭受我的牽連。
- 對於像我在戒嚴時期遭到販賣、性侵等被殘害身心者提供補償。國家不是只有二二八、白色恐怖受難者。
- 公佈性侵犯個資與照片。
- 日本是敵人與剝削中國者,請終止我與日盛銀行的借貸關係,並調查為何我的房貸由日本銀行而非台灣本地銀行承作,日本是否勾結建商與官方共同炒高房價。我5樓買屋價118.5萬,更值錢的1樓在建商清完餘屋後才拍賣,拍賣不到80萬,隱匿房屋資訊,官商勾結共炒房價。為何房屋現值、地價現值和稅率都未標示在稅單上,是幫建商隱匿暴利嗎?為何貸款被拆成信用貸款與優惠貸款兩種,還被收6600元開辦費?建商請的代書為何我還要支付2萬元?而銀行已有房子抵押,不該再要我前夫做保,應撤銷我前夫的保人資格。
- 公寓住宅根本不該蓋在農業與農藥污染區,我們常遭露天焚燒與噴灑農藥的傷害,應給予我們補償。
- 蔣介石只給本省人土地,造成外省弱勢族群欠缺與土地連結的疏離感,被迫僅能選擇做奴工,吃農藥與化學污染的食物,外省弱勢族群有權要求分配國有可耕地以務農。
- 取消公職考試與以基本薪資僱用公職員。每個人都有服公職改革體制的權利。小學生都能做志工了,可見公職考試是保障特定非弱勢者,違憲。有人總以基層公務員是聽命行事為由推卸責任,既然只有聽命行事無須大腦,考試顯然無必要。
- 公開政府財政收支細目。
- 停止購買軍事用武器。
- 過去外省人當台灣人都是同胞,竟落得吃毒食被鬥爭,所以外省人要自治。吳志揚說自己是228受難者家屬,而其所謂受難者是自願當日本兵的吳鴻麒、吳鴻煎。誰有權勢就靠誰,吳志揚家族根本沒資格從政,更沒有資格管轄外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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