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立法委員孫大千:請協助我們取得經濟和法律訴訟的援助 (已回電說無法幫我任何忙)
致立法委員孫大千:
李登輝已公開承認他當中華民國總統時期的施政是讓台灣脫離中國獨立,所以從李登輝開始的中華民國政府已非蔣介石與蔣經國所領導的中國內戰下等待與大陸統一的政府,因此從李登輝開始的中華民國政府已是背信於我們的偽中華民國政府。我們不但沒有義務接受偽中華民國政府的管轄,我們還要向現在當政的馬英九偽中華民國政府求償我們過去在內戰與戒嚴下被犧牲的人權以及李登輝台獨施政對我們造成的傷害與損失。
偽中華民國政府補助職業保母數千元,卻對在家無償照顧自己孩子的我們課稅與費,強迫單親賺錢養保母與政府而犧牲子女教育,導致單親子女淪為被犯罪的對象,進而讓單親家庭背社會問題的黑鍋,偽中華民國政府是在剝削與殘害單親家庭。我所居住的公寓公告現值二、三十萬,建商用120萬暴利賣給我們,租屋的比我們繳貸款還便宜,一樓法拍屋才不到80萬,別人可申請公帑補助租屋買房,靠買賣房屋賺錢,為何我們沒用公資源而且房子是用來住的卻要被課房屋稅與地價稅。
中華電信強索網路用戶電話月租費70元,被控告是強迫消費而於法不合,那麼同樣是強迫消費醫療的健保費憑什麼被允許存在,還無恥到用拘提與限制住居來強索健保費,我們不但被餵毒食還被強迫繳健保費,台獨人士與有勢力的醫生愛用日貨,合理懷疑偽中華民國政府有計畫的縱容製造毒食來虐殺中國人以完成去中國化的台灣獨立,並從病人身上榨取醫療費用以供養台獨人士。我住家周圍常有露天焚燒與噴灑農藥,造成我氣喘病情加重,也使我孩子過敏。我們為何要被迫繳健保費養污染者。還要強制我們居住在污染區。
偽中華民國實行台獨、法西斯與強姦教育,先是以做偽證剝奪我監護權強迫我孩子接受偽政府教育,再來是不斷以沒去偽政府學校上學來騷擾我們,還擅自開鎖侵入我們居所,現在又用連年罰款六萬六來藉此處罰我孩子自學,還要拘提和限制住居來強索罰款,偽中華民國政府搞爛教育卻靠凌遲我們母女這一套來鞏固教育人員自身利益。國民義務教育是政府有義務提供能讓國民具備基本生活能力的教育,不是國民有義務到學校讓教員有薪水拿,是偽中華民國政府吃掉了屬於我孩子的教育財,不是我們欠偽中華民國政府。
我和我11歲的女兒沒有任何經濟來源,前夫去向不明但應是仍在支付其作保的我名下的房屋貸款。月初我因已身無分文,我孩子餓了兩天,而我因絕食抗議數日而致走5樓公寓樓梯已有困難,善心人士即時捐給我們食物與1300元讓我們支撐到現在,我也因必須帶我孩子到圖書館借還書與購物而進食。目前的米糧約可供我孩子再食用約11天,現金也只剩103元。我的網路將在6月29日 被切斷,電力也將在7月18日 被切斷。請孫立委協助我們取得經濟和法律訴訟的援助,以徹底終止偽中華民國政府與偽桃園縣政府不斷侵犯我們自學以及對我們不公不義的索取稅費。
偽桃園縣政府與偽中華民國政府漠視我的訴求與犧牲我們的人權,四年多來一再侵犯與騷擾我們的壓力足以逼我自殺,我已被迫絕食過兩次已造成生理傷害,如今仍只見偽政府向我們索討不義之財與剝奪我孩子自學的權利,偽中華民國政府之鄙劣一再逼迫我絕食,其對我們弱勢的人權與生命權的侵害必須被制裁。
2008年桃園縣的社工用偽證與我部落格的文章說我虐待我孩子、說我精神狀況很不好該被剝奪監護權,我根本不知道吳志揚找律師和社工假借我孩子未上學來教訓我在部落格寫批評文章。我一直以為我收到的像是訴訟的郵件通知單是詐騙而未予理會,還有警察曾在晚上十點後按我家門鈴問我是否是劉莉真,然後就走了。既然七萬多元就要抓我和限制住居,那麼虐待孩子的指控是更嚴重的事,為何法院沒有來抓我去開庭,而是一造辯論剝奪我監護權。再則有人沒申請自學,也不入學籍,我們卻遭到如此嚴重的侵犯。黨政軍需退出媒體,吳志揚卻可以用公帑給自己辦一個專門報導他自慰的宣傳報。足見吳志揚等把政府拿來做為其整肅他人與謀私利的工具。
我房貸繳給日盛銀行賺,日盛銀行繳稅養的日本政府卻說台灣地位未定論,既然未定論,日盛銀行與我之間的房貸契約是什麼東西。我在我的部落格為此抗議而拒繳房貸,社工就可以據此說我的精神很不好,我就該被剝奪監護權,沒和鄰居打招呼也可以成為我該被剝奪監護權的證據,社工還找假證人作偽證。這是什麼司法。
請孫立委就下列事項協助我們控告台灣政府與保障我們的基本人權:
- 主管單位縱容學校性侵學生與違法管教、違憲施行台獨、母語和強迫上學教育政策,不自省反而濫權司法暴力強迫我和我孩子配合。主管單位怠惰於告知如何辦理自學在先,後又以妨礙自主教育與特權自學條款刁難我們申請自學。主管單位濫權對我進行訴訟與調查,並以不實陳述、騷擾和做偽證在一造辯論下剝奪我監護權。此一對我的訴訟是在侵犯我的權益下進行。而主管單位濫權侵佔我監護權後仍繼續漠視與侵犯我和我孩子的權益,並強制我孩子上學以致我孩子遭到不適任教員與法西斯教育的傷害。主管單位必須撤除一切利用我孩子未上學或為強迫我孩子上學所對我施行的處罰與剝奪我監護權的司法判決,以回復我的名譽。主管單位和相關人員也必須共同賠償我和我孩子因其怠惰、不實指控與濫權興訟所遭受的身心傷害與財物損失。
- 撤除限制與審查自學的相關法條,由父母和子女共同決定子女上學或自學,不得以國民義務教育為由剝奪與干涉父母親權與教育選擇權。子女若上學,父母有權參與決定學校的教學政策與內容。政府有義務提供自學生諮詢與必要的國民義務教育教材而無權決定學生有無自學資格,亦無權要求自學生與其家庭被審查與評鑑。
- 提供教育券給義務教育學齡期的家庭,以及採行毋須遷戶口的自由學區就學。
- 提供免費網路。
- 健保與國民年金不得強制我們加入。那是強迫背債,把事業單位的責任轉嫁給人民。公務員怠惰縱容毒食,應與毒食業者共同支付健保費用。
- 不得對我等為滿足基本居住需要的房子徵收房屋稅與地價稅。
- 補助願自行照顧未成年子女的父母。
- 給予失業者基本生活所需的住屋和生活津貼,以免人民陷入偷拐搶騙殺人賣淫的悲劇。
- 在不侵擾我父親的情況下,終止和我沒有血緣關係的父親與我之間因他人偽造文書而產生的親子關係。我父親已因其前妻與戶政相關人員的偽造文書而背付養育我的責任,為我犧牲與付出甚多,不該再因不實登記的親子關係而遭受我的牽連。
- 對於像我在戒嚴時期遭到販賣、性侵等被殘害身心者提供補償。國家不是只有二二八、白色恐怖受難者。
- 公佈性侵犯個資與照片。
- 日本是敵人與剝削中國者,請終止我與日盛銀行的借貸關係,並調查為何我的房貸由日本銀行而非台灣本地銀行承作,日本是否勾結建商與官方共同炒高房價。我5樓買屋價118.5萬,更值錢的1樓在建商清完餘屋後才拍賣,拍賣不到80萬,隱匿房屋資訊,官商勾結共炒房價。為何房屋現值、地價現值和稅率都未標示在稅單上,是幫建商隱匿暴利嗎?為何貸款被拆成信用貸款與優惠貸款兩種,還被收6600元開辦費?建商請的代書為何我還要支付2萬元?而銀行已有房子抵押,不該再要我前夫做保,應撤銷我前夫的保人資格。
- 公寓住宅根本不該蓋在農業與農藥污染區,我們常遭露天焚燒與噴灑農藥的傷害,應給予我們補償。
- 蔣介石只給本省人土地,造成外省弱勢族群欠缺與土地連結的疏離感,被迫僅能選擇做奴工,吃農藥與化學污染的食物,外省弱勢族群有權要求分配國有可耕地以務農。
- 取消公職考試,並以基本薪資僱用公職員。每個人都有服公職改革體制的權利。小學生都能做志工了,可見公職考試是保障特定非弱勢者,違憲。有人總以基層公務員是聽命行事為由推卸責任,既然只有聽命行事無須大腦,考試顯然無必要。
- 公開政府財政收支細目。
- 停止購買軍事用武器。
- 過去外省人當台灣人都是同胞,竟落得吃毒食被鬥爭,所以外省人要自治。吳志揚說自己是228受難者家屬,而其所謂受難者是自願當日本兵的吳鴻麒、吳鴻煎,日本人屠殺與侵略中國變受難者,吳志揚是哪國人?再則吳志揚在廣大興漁民被殺時忙著向排除外省人的親日台獨執行人李登輝報告施政,其父吳伯雄拿「祖先不能選擇」來幫中共湮滅國共內戰下外省人捍衛中國領土的犧牲。而吳志揚們濫權壓迫以逼我自殺與踐踏我孩子的手段,足見吳伯雄父子對外省人是有仇視與奴役心態的。吳志揚們絕對沒有資格管轄外省人。
- 為中華民國政府制定的政策明顯圖利特定對象並壓迫與剝削我們弱勢,偽政府也惡意罪惡化外省族群並利用中國內戰的歷史繼續囚禁與剝削我們,偽桃園縣政府人員也一再侵犯我們的權益並惡意製造我們的精神壓力,意圖逼我自殺,我和我孩子已完全無法信賴台灣政府,請孫委員協助我們外省人自治或離開台灣去值得我們貢獻的國家。
我的姓名:劉莉真
我的手機:0989927291(若7/18日被斷電,手機也將無法使用)
我的地址:中國台灣省桃園縣龍潭鄉富華街三林段552巷12號5樓
15:40孫大千辦事處的職員打電話告訴我說他們完全無法幫上任何忙。
回覆刪除四年多前,桃園縣吳志揚找律師、社工、法官在我不知情下侵占我監護權,我和孩子為此遭到侵犯與羞辱、住家被擅自開鎖侵入,孩子被強迫上學遭報復。我和孩子到處陳情,所有人都推說要找立法委員去改法律才行,現在找立法委員了,卻推說完全幫不上忙。當一個媽媽在絕食抗議,一個孩子瀕臨挨餓,掌權勢者與其共犯可以漠視、甚至不停止欺凌,白色恐怖與血腥獨裁只是換一張臉換一條法,他們一直都在。
回覆刪除